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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新技术申报通知

更新时间:2009-07-31 08:00来源: 作者: 点击: 发布时间:2009-07-31 08:00
 

关于组织申报省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是众多企业的愿望和要求。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不仅可以提升企业品牌影响力,大大降低企业的缴税额度,企业在上市的时候还可加5-7分。第二年开始,企业还可通过申报项目的形式,继续获得财政扶持。阳江市政府每年给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司补助5万元,公司还可享受贷款贴息的扶持补助等。

目前很多公司苦于信息不畅、渠道闭塞,众多符合条件的企业失去了认定机会,与政府大手笔扶持无缘。

今年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推迟至820号,为帮助企业及时了解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把握申报程序和流程,熟练掌握材料撰写的方法,疏通申报环节,提高项目申报成功率,我会和广东省民营企业进出口商会专门聘请了相关专家,为广大中小企业服务。

有高新技术企业申报需求的企业,请及时填写《广东省高新企业认定评判摸底表》,我们将根据情况,对企业进行点对点的服务。

联系电话:阳江市中小企业协会0662-8880304   传真:0662-8880302      

地址:阳江市安宁路38号市经贸局大楼6

 

广东民营企业进出口商会                阳江市中小企业协会

 

二○○九年七月二十日                 二○○九年七月二十日       

 

国家高新企业认定评判摸底表.doc 

 

 

高新企业申报条件及扶持政策

 

一、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

1、近三年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拥有1项发明专利,或六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

2、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即电子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技术、航空航天技术、新材料技术、高技术服务业、新能源及节能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4、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要求;

5、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6、企业有较好的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成长性好。

 

二、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扶持政策

由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联合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组织认定。 通过认定可以获得如下好处:

1、由省科技厅、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联合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和牌匾;

2、企业所得税减免至15%

3、享受研发费用150%税前抵扣政策;

4、企业上市评定加分5-7分;

5、省科技项目优先扶持;

6、省技改项目优先扶持;

7、优先进入百强创新企业培育工程。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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