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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 药 行 业

更新时间:2009-08-14 08:00来源: 作者: 点击: 发布时间:2009-08-14 08:00

一、农药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

农药是农、林、牧、渔业及公共卫生等部门用于防治病、虫、草、鼠害以及调节农作物生长的化学品,是重要的生产资料和救灾物资。农药的应用对保证农业丰产、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据有关资料报道,全世界由于病、虫、草、鼠害而损失的农作物收获量相当于潜在收获量的三分之一,如果一旦停止用药或严重的用药不当,一年后将减少收成25-40%(与正常用药相比),两年后将减少40-60%以至绝产。据农业部统计,由于使用农药,我国平均每年挽回粮食2500万吨、棉花40万吨、蔬菜800万吨、果品330万吨,减少经济损失约300亿元。近年来,由于许多高效、低毒、低残留新农药的出现,农药使用的投入产出比已高达1:10以上;一般农药品种的投入产出比也达1:4以上。所以,农药的使用是保证农业生产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随着我国人口的增长以及城市建设和工业用地的增加,耕地面积在不断减少。为了满足不断增长的人口的需求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提高单位面积产量是解决我国粮食问题的重要出路之一,而使用农药防治病、虫、草、鼠害是保证农业丰产的重要手段。

1、农药行业的分类

农药行业主要由除草剂、杀虫剂、杀菌剂、杀鼠剂和植物生长调节剂等组成。

2、农药行业的特点

在中国,农药行业属于重要的支农产业之一,该行业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大部分产品属于季节性生产,季节性使用。一般来说,每年的上半年是农药生产的高峰期,而3~9月份是农药使用的高峰期。由于农药还是重要的救灾物资,需要有一定的社会储备量。农药行业与气候变化、国家农业政策以及耕作制度与技术的变革等都有紧密的联系。

二、国内外农药行业的现状及发展前景

1、国外农药发展概况及趋势

国外农药工业起步早,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完善,农药工业已经走过了高速发展时期。由于农药工业面临越来越大的环保压力,农药研究开发的高投入、高风险,促使农药工业逐步走向高度集中、高度垄断。进入九十年代后,国外主要农药市场趋于成熟,品种进入升级换代的新时期。其主要特征有:

  •  销售额增长缓慢。据调查,1990年世界农药销售额为264亿美元,1992年世界农药销售额为252亿美元,1992销售额比1990年减少4.7%。1995年世界农药销售额为302亿美元,1996年销售额为305亿美元,增长率不到1%。据预测,2001年世界农药销售额为309亿美元(不包括转基因作物)。发达国家市场已趋饱和,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成为大公司竞争的焦点。虽然农药总体发展速度趋缓,但除草剂的销售额增长幅度较大,其中磺酰脲类、咪唑啉酮类和含氟杂环类的增长较快。

  •  开发费用增长迅速。国外主要公司开发费用约占其农药销售额的10%。一个新品种的问世,要投入8000万~1亿美元以上,同七十年代比,增加4~5倍。据美国农用化学品学会统计,全世界用于农药的开发费用在1992年达到19亿美元,同1991年比,研究经费净增加7580万美元,增长率超过4%。在19亿美元中,用于新产品开发的支出达14亿美元,比1991年增长6%。进入九十年代后期,由于新开发的品种要符合生物合理性和环境相容性原则,而且在性能和价格上优于成熟的商业化产品,因此,开发费用不断上升。

  •  公司兼并、合并更趋频繁,行业发展更趋垄断。经过五十年的发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已形成少数综合性大公司处于垄断地位的局面。据统计,约40家大公司农药的销售额占世界总销售额的80~90%以上。1992年,前10家销售额占世界农药总销售额的70%,前15家约占80%以上。到1996年,前10家销售额占世界农药总销售额的80%,前15家约占90%以上。可见大公司的垄断地位更加明显。由于农药开发投入过大,风险增加,中小公司逐渐放弃农药的开发,大公司也为了扩大市场份额,降低销售成本,90年代后就开始了新一轮的兼并或合作。如捷利康公司、艾格福公司、诺华公司、Aventis公司等的成立,以及孟山都公司对许多种子公司的收购,都体现了农药公司在新的形势下更加专业化和国际化。

  •  除草剂是新农药研究开发的重点。尽管农药研究开发的投入不断增长,风险也在增加,但是国外发达国家的大型农药公司为了巩固其已有的市场份额,通过强强联合、兼并等方式壮大自己的实力,增加研究开发的投入。对近年来21家主要农药公司新研究开发的49个新农药品种进行调查,发现除草剂占了25个,除草剂的安全剂占2个,两者合在一起占了整个新品种总数的55.1%,可见这些大型农药公司对除草剂研究开发均投入了很大的精力。

2、  国内农药发展概况及趋势

1)国内农药发展概况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农药工业从无到有获得了很大的发展,尤其是改革开放后,我国的农药工业发展更为迅速。截止1998年底,我国农药原药生产能力达65万吨/年,生产品种达200余种,品种覆盖了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和植物生长调节剂的主要类型,基本上可以满足我国农业生产的需要,还有部分出口,并从1994年起,出口农药金额大于进口农药金额,为国家出口创汇做出了一定的贡献。目前,我国农药工业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  农药总产量大,杀虫剂居多。从1989年起,我国农药总产量突破了20万吨以后,农药总产量一直攀升,1995年达28.3万吨,1997年达到39.4万吨,8年间农药总产量的年均增长率达8.8%。在我国农药总产量中,杀虫剂产量占农药总产量的65~75%,而且这种格局在短期内不会有明显的改变。这主要是由于我国的农作物结构造成虫害发生普遍严重,杀虫剂使用量大。另外,与我国农村经济的发达程度和农民的农药消费水平低也有很大的关系,有些杀虫剂品种尽管用了二三十年,但由于生产成本和用药成本比较低,仍受农民欢迎。

  •  除草剂发展迅速。90年代以来,我国除草剂获得了快速的发展,这是我国改革开放、农村经济大发展的产物,也是我国历年农药结构调整的主要成果。主要表现在:除草剂产量连续增长。从1990年除草剂的产量为2.1万吨增至1995年的3.9万吨,5年间产量几乎翻了一番,到1997年产量达6.7万吨,7年间除草剂的年均增长率为18%,高于农药年均增长率一倍以上,也远远高于同期杀虫剂(6.3%)和杀菌剂(7.6%)的年均增长率。

  • 除草剂在整个农药总产量的比重有明显增加。1990年,除草剂产量占农药总产量的9.3%,1995年上升到13.8%,1997年达到17.1%。大吨位的除草剂品种不断增加。1990年,尚无产量超过5000吨的除草剂品种,1995年已有三个(乙草胺、丁草胺、草甘膦),1997年达五个(2,4-D,五氯酚钠、乙草胺、丁草胺、草甘膦)。

  •  大部分农药品种的生产工艺水平有所提高,有些达到了国际水平。在我国使用的大部分农药品种中,生产工艺经过不断改进,其技术水平普遍得到了提高,有些品种的生产技术已处于国际先进水平。如敌敌畏、三唑酮、残杀威等的生产技术以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

  • 农药中间体基本可以自给。在早期的农药工业发展中,我国比较重视农药中间体的开发与配套。近年来,农药中间体的专一性越来越强,中间体的用量也越来越少,农药企业基本上是自己配套中间体。因此,除了几个技术难度大的中间体以外,我国农药中间体基本上可以实现自给。

2)中国农药消费情况

1983年以前,我国消费的农药品种主要以有机氯农药六六六、DDT为主,同时还有对硫磷、敌百虫等有机磷杀虫剂、代森锌、福美双等二硫代氨基甲酸酯类杀菌剂、以及2,4-滴、萘乙酸等除草剂和植物生长调节剂等的使用。从1983年起,我国对农药品种进行了较大的结构调整,一方面停止生产高残留的有机氯农药六六六、滴滴涕,同时开发了数十个以有机磷农药为主的高效、低毒、低残留的新农药品种,使我国的农药品种出现了成倍增长,农药消费水平无论在消费量还是消费档次上都有了大幅度的提高,消费的农药品种几乎包括了所有的农药类型,如不对称有机磷类、拟除虫菊酯类、氨基甲酸酯类、杂环杀虫剂;磺酰脲类、咪唑啉酮类、酰胺类除草剂;取代苯类、唑类、杂环类杀菌剂等。1992年以后,随着国家农药技改专项的实施,我国农药品种结构调整又进入了新的阶段。经过不断的努力,我国农药从数量上已完全能够保证农业生产的需要,但新品种尚需不断的研究开发。品种上的不足部分由进口解决。

目前我国消费的农药品种大约有230余个,根据业内人士估计,1997年的消费量为25~28万吨(折百),1998年的消费量为30万吨左右,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的消费比例为70:10:19。预计2000年我国农药消费量为30万吨左右,虽然消费量比1998年没有增加,但由于高效、低毒新品种的不断出现,其防治面积是增加的。预计2005年我国农药消费中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的比例可达60:14:25,而总的消费量将不会有明显的增长。

3)中国农药发展趋势

近年来,我国农药工业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与发达国家的农药工业相比较,还有比较大的差距。面对日益激烈的农药市场竞争,我国农药工业也在不断的摸索,进行一些调整。如加强了新产品的研制工作、调整产品结构、组建农药生产集团等等。从近年来的实践看,我国农药工业的发展趋势是:新品种不断出现,老品种的市场份额会逐步缩小;除草剂将有较大的发展;农药企业的兼并与联合将更加频繁。

4)中国农药行业管理的有关政策与法规

中国农药行业管理的政策主要由1997年5月8日国务院发布施行的“农药管理条例”和原化工部化计发1996(200)号文等组成。关于农药生产管理的主要内容如下:

农药(包括原药和制剂)生产实行许可证制度。农药原药或制剂生产企业向地方化工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核准报告,由地方化工主管部门对企业进行调查和考核,认为符合农药产业政策并具备生产条件的,由地方化工主管部门转报国家化工主管部门。目前的具体操作方式为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每年两次集中讨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行政管理部门上报的核准申请报告,对通过核准的企业,将分省办理核准批准文件。

  •  鼓励、限制和禁止的外商投资项目。鼓励外商来华合资合作生产高效、低毒、安全的农药新品种;外商投资我国农药项目,不允许独资建设;农药合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农药发展规划的方向和布局;合资项目必须坚持在首期工程中就引进先进的原药、关键中间体的合成技术;严禁投资建设有污染的或只搞制剂加工、分装的项目以及仅提供资金而未引进新品种、新技术的合资项目;原则上不同意外商投资我国限制发展的农药品种(即化计发1996年第200号文中规定的品种)。

  •  建立农药合资企业的申报程序。建立农药合资企业,要在项目前期征得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的同意,由当地化工主管部门转报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取得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核准后,地方和企业方可对外签约,不管项目大小,都要经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核准,然后按投资额界限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立项。

5)重点企业及上市公司分析

目前,中国有农药原药生产企业500家,制剂加工企业约1000家,两者合计有1500余家。其中有重点农药企业50家,这些重点农药企业的年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30%以上,它们的生产规模、技术水平均处于国内先进水平,普遍建立有完善的营销网络,年销售额均在亿元以上,它们是中国农药发展壮大的基础。有代表性的龙头农药企业有: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化工农药集团公司、江苏永联集团公司、江苏昆化企业集团公司、浙江新安化工集团公司、浙江升华集团公司、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三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大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中山凯达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

中国农药企业中有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农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三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为上市公司。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大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福建三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是以化学农药为主的农药生产企业,它们生产的品种比较多,规模大。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属于科研开发型企业,依托湖南化工研究院的雄厚技术力量,其主导产品氨基甲酸酯类农药生产水平居国内领先水平,某些品种的生产水平处于国际先进水平。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生物农药的生产为主。此外,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也是上市企业,以生产医药为主,近年来开发了一些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在兼并了上海农药厂和上海东风农药厂后,农药生产品种范围扩大到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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