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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工业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

更新时间:2009-12-22 08:00来源: 作者: 点击: 发布时间:2009-12-22 08:00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财政厅《关于同意阳江市重新调整工业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标准的复函》(粤地税发[2009]176号)批复,同意我市重新调整工业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单位税额标准的意见,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调整后的我市工业用地分为普通工业用地和产业转移园的工业用地(含示范园区)两大类,年税额标准幅度在1.5-5元/平方米之间,共六个级次,具体的税额标准见下表:
阳江市工业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调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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