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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在美打赢侵权案 诉讼费用几千万美元

更新时间:2010-07-13 08:00来源: 作者: 点击: 发布时间:2010-07-13 08:00
 
  新浪财经讯 7月9日下午消息,经过历时五年的美国司法程序,美国俄亥俄州联邦地方法院近日作出了对江苏圣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圣奥公司)有利的判决—— 圣奥公司及其子公司不侵权。为此圣奥公司已经花费几千万美元的诉讼费用。
 
  遭遇美国贸易保护壁垒
 
  为了阻止圣奥公司的产品进入美国市场,2005年1月,美国富莱克斯公司在美国联邦北俄亥俄地区法院起诉圣奥公司专利侵权,并于同年2月,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申请依据美国关税法第337条提起的调查要求,指称圣奥侵犯了其拥有的美国专利,申请颁发永久有限排除令和禁止令。
 
  “337 条款”是美国1930年关税法中的第337节,旨在为美国国内产业提供强大的,主要以知识产权为手段的贸易救济措施。如果进口产品甚至下游产品被认为侵犯了原告方合法享有的知识产权,即使没有造成国内产业的任何实质性损害或者损害威胁,也将受到各种进口到美国的禁止和限制措施。“337 条款”可被认为是美国企业阻止竞争对手进入美国市场的一种保护手段。
 
  “由于没有应诉经验,准备不充分”,圣奥于2006年7月被ITC宣布执行有限排除令。
 
  有限排除令不仅阻碍圣奥产品进入美国市场,同时阻止含有圣奥助剂的轮胎进入美国市场,也让世界其他国家的轮胎生产商因担忧而放慢了与圣奥公司的合作谈判。
 
  5年耗资几千万美元诉讼终获胜
 
  2006年9月,圣奥向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提起了上诉。直到2007年12月,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撤销并驳回ITC的判决 。ITC于2008年6月正式宣布:撤销有限排除令,并于2009年2月终止对圣奥的调查,并宣布圣奥没有任何侵权行为。
 
  在完成了法庭规定的相关取证程序之后,圣奥于今年初向俄亥俄法庭提交了申请不侵权的简易判决。当地时间7月6日,美国俄亥俄法院批准了圣奥公司的动议,作出了不侵权判决。
 
  至此,美国Flexsys(富莱克斯)公司自2005年开始对圣奥公司发起的两场知识产权诉讼均以圣奥公司胜诉告终。圣奥成功在美国及国际市场捍卫了中国企业的权利,粉碎了贸易壁垒。
 
  “面对竞争对手提起的知识产权诉讼,我们在过去的几年里投入了大量的资源积极主动应诉,”江苏圣奥首席执行官兼首席财务官蔡峥琦说:“因为我们对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非常有信心;事实证明,这样的行动不仅为自身正了名,为圣奥公司开拓国际市场扫清了障碍;最为重要的是,这向我们全球的客户再一次证明了圣奥是值得信赖的合作伙伴。”
 
  事实上,圣奥公司为了应对诉讼,已经花费了几千万美元的费用。值得庆幸的是,在ITC撤销有限排除令后,世界前5强的轮胎供应商中有三家恢复了与圣奥的接洽。目前,江苏圣奥已与世界前20大轮胎供应商的大部分建立了长期业务关系,产品出口亚洲、欧洲、南美洲、中东及大洋洲等地的40多个国家和地区。
 
  但至今,圣奥的产品还没有进入美国市场。因为按照美国法律的规定,美国富莱克斯公司仍有权在60天内向地方巡回法庭上诉。
 
  “如果他们真的提起上诉,就涉嫌为阻碍竞争对手而滥用司法,我们会寻求司法反制的。” 江苏圣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公共关系部陈琦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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