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商务诚信企业基本准则
更新时间:2018-11-20 11:14来源:未知 作者:网站编辑员 点击:
次 发布时间:2018-11-20 11:17
阳江市商务诚信企业基本准则
(试行)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须为在阳江市范围内注册纳税的企业,经营满三年以上(含)。
二、符合国家商业、物流业以及相关服务业企业标准(GB/T35434-2017商贸流通企业信用评价指标、GB/T1968--2005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等的各类商业、物流业及相关服务业态的商务企业。
三、依法按照商业、物流企业及相关服务业分类与评估指标纳税。遵守国家税法,依法纳税。最近三年来未发生偷、逃、抗、骗税款等违法行为。依法建账和进行会计核算,严格执行国家财务管理制度。
四、讲求信用。银行信用良好,无不良贷款纪录。
五、遵守合同。遵守国家《合同法》,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履行合同义务,无利用合同欺诈行为。
六、守法经营。经营中无欺诈行为,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七、遵纪守法。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无现实犯罪纪录。
八、承担社会商务、物流、服务统计核算制度采样单位、全省禁毒试点、开展社会公益活动等社会责任。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三年内未因环境保护或其它违法经营行为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
阳江市企业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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